根據危險廢物的危害性特點進行分類收集、包裝、標識及暫存,并根據法律法規及地方環保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與危險廢物處置商簽定危險廢物處置合同、配合環保主管部門建立檔案、并申報處理計劃,在等環保主管部門審批回復后,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安全轉移廢物處理。
HW06 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廢物
HW08 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
HW09 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HW11 精(蒸)餾殘渣
HW12 染料、涂料廢物
HW13 有機樹脂類廢物
HW16 感光材料廢物
HW17 表面處理廢物
HW18 焚燒處置殘渣
HW21 含鉻廢物
HW22 含銅廢物
HW23 含鋅廢物
HW31 含鉛廢物
HW32 無機氟化物廢物
HW34 廢酸
HW35 廢堿
HW36 石棉廢物
HW46 含鎳廢物
HW49 其他廢物
危險廢物處理100%合法
危險廢物處置處理包年合同低至2000元。
高價回收含銅廢物、廢有機溶劑、廢機油。
危廢廢物的收集、處理、處置和再生綜合利用